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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的我,对于没有看到开头的电影,始终是不屑一顾的,可今天却能够坚持把它看完,我发现自己确实是改变了。
看一部电影,就好象是对待一份感情。从头到尾认真的看完,就好象是一段如胶似漆的甜蜜恋情。没有看到结尾,心理总回有一种期待,设想着有多少中结局的可能,却始终得不到答案,等到以后有机会看的时候,已经没有了当时的那股冲动,猜到或者没猜到,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。就好象是这段感情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,若即若离,暧昧有加,“一种相思,两处闲愁”,等到两个人都冷静下来,最后的结果已经不重要了,而那种期盼结果的心情才识最珍贵的。
没有看到开头,再往后看也就没有什么兴趣,不会认真去体味电影要反映的内容,一场电影看下来,不会动什么脑筋,投入什么感情,平淡的去观赏,平淡的结束,即使你投入真感情,也未必能看懂这缺少开头的影片,残缺的就是残缺了,谁说的“残缺就是一种美”,谁说的站出来,真想端丫57个斗儿~~~~灯光亮起,台幕合闭,漠然的随着人流走出燥热的电影院。就好象是一段没有根基的恋情,虽然会投入所有感情去呵护它,全心全意的去爱一个人,可最后换来的也只能是默默的离开。
纯属个人观点,一个小屁孩的自我感慨,如有雷同,纯属雷同,见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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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想好了吗?我亲爱的人儿,我可没有耐性再等下去了,现在就做个决定吧。”维克多冷冷的说,苍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,他的手慢慢的抬起,手指伸开,指尖上泛着逼人的寒光,指向屋子的角落。昏黄的烛光下,映出角落里的那个人影,反绑着双手,披散着头发,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,喉咙隔着布条发出“呜。。。呜”的声音,发疯似的摇着头。
对面的姑娘茫然的望着这个冷血的魔鬼,无奈的低下了头。维克多的脸上泛出一丝笑意,缓缓的走向沮丧的姑娘。“我爱你。。”三个字还没有说出口,一把银制的枪口已经抵住了他的胸膛。“一切都结束了。。。”姑娘闭上眼睛,用力扣动了扳机。。。
屋中仅有的蜡烛熄灭了,接踵而来的是无尽的漆黑和银质的子弹订入墙里的声音。。。“为什么你总想要杀死我,我那么爱你,你真的就那么恨我吗?”
当蜡烛再次燃起的时候,银质的手枪无力的滑落到墙角,兀自转了半圈,可怜的姑娘正躺在吸血鬼的怀中,闭着眼睛,不做任何无谓的抵抗。“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我?我为了你,放弃了所有的一切,甚至连我的生命,我也可以给你,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。”吸血鬼的眼中第一次露出哀伤的眼神,眼睛里的血红色渐渐褪去,他知道,这是因为长时间没有吸食人血的缘故。
姑娘仍旧闭着眼睛,任凭眼中的泪光滑入发楫。“做我的新娘吧,我可以给你永恒的生命,也可以让你青春永驻,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,难道你就不动心吗?”魔鬼的语气更象是在哀求,而不是他应有的面目。
姑娘睁开眼睛,轻蔑的笑了笑,然后又再闭上,仍旧一言不发。这次轮到魔鬼去低头品尝沮丧的滋味了。“好吧,既然你不愿意,我也不勉强你,你走吧,就当我从没有遇见过你。我现在很虚弱,我要补充我的体力,你再不走,我怕过一会我会控制不住我的意识,伤害到你。”维克多把姑娘轻轻的放在地上,转过头去,再也没有看她一眼。
可是魔鬼毕竟就是魔鬼,他现在需要的就是新鲜的人血。姑娘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,魔鬼已经扑向屋角的男人。而男人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恐惧,从容的面对即将要面临的一切。
“不要。。。不要啊。魔鬼,停手,停手!!!我答应你!”姑娘歇斯底里的喊着,脸上满是渴求的表情。
按在男人脖子上的手突然停住,雪白的尖牙也没有再落下半寸。姑娘哭着爬到男人跟前,把男人的头抱在胸前。泪水不停的滴在男人的脸上,但她面对的却是男人愤怒的目光。“对不起,皮埃尔,都是我的错。”姑娘紧紧的抱着她的爱人,去感受他的每一寸体温,因为她知道,这是她最后一次抱她的爱人了。
魔鬼始终不发一言,静静的注视着这一切,他没有想到,随手抓来的晚餐,居然是自己的情敌。他慢慢的站起身来,走向那随风摇曳的半扇木门。他的脚步很沉,不知道是因为身体的虚弱还是因为心灵的打击。
“你要去哪?我现在是你的新娘了,我刚才已经答应过你了,我不会反悔的。”明明还是刚才那个抽泣的声音,现在却变得如此坚毅。魔鬼呆呆的伫立在门口,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一切。
“来吧,让我做你的新娘。”姑娘扬起额头,白皙的脖子露了出来。魔鬼惊呆了,他咽了咽口水,大声的喘着气。足足过了3分钟,雪白的尖牙才落了下来,扎向颈下的大动脉。姑娘仍旧闭着眼睛,嘴角飘起一丝笑容。滚烫的鲜血滑入喉咙,多么美妙的感觉,尤其是自己心爱的人的血,魔鬼陶醉在这短暂的幸福里,细心的品尝着每一滴鲜血带来的快感,他的眼睛也渐渐回复了以前的殷红色。。。
魔鬼坐在床边,默默的看着沉睡中的姑娘,他知道,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,她就是自己的新娘。。。
新婚的第一夜,魔鬼诠释了他的浪漫,长长的桌子上铺着红布,点起高脚的蜡烛,桌上摆满了姑娘最喜欢的饭菜,虽然没有一样是他爱吃的,姑娘也拿出尘封多年的葡萄酒,来迎接自己的新郎。
“爱丽丝,我美丽的新娘,在这米人的夜晚,请你接受我对你的爱,让我给你一生的幸福。请你给我一次机会,做你人生的伴侣。”魔鬼举起了手中的高脚杯,隔着酒杯望着对面的爱人,葡萄酒的血红色是他最喜欢的颜色。姑娘也举起手中的酒杯,微微的一笑,一饮而尽。魔鬼也不甘落后,喝干了杯中的红酒。
“来吧,维克多,我接受你的爱,我愿意成为你家族的一员,干杯。”魔鬼没有想到,他的新娘会有如此大的改观,高兴之于,喝干了手里的第二杯酒。
“爱丽丝,我永远爱你,从我见到你的第一刻起,我就相信,你要做我的新娘。”魔鬼举起了第三杯酒,但他透过酒杯,看到的却是新娘苍白脸上阴森的笑容。
“啪”的一声,酒杯摔在地上,血红色的液体溅了一地,泛着诡异的光芒。魔鬼趴在桌上,疑惑的望着桌对面的新娘。“哈哈哈哈,没想到吧,我的新郎,你以为你真的是不死之身,你以为我杀不了你吗?”姑娘仰天长笑,声嘶力竭,可她的嘴角明明还流着鲜血。“你一定很奇怪,我怎么会杀死你的。咳咳。。。其实在你咬我之前,我在体内注射了硝酸银,咳。。。哈哈,你咬我的时候,你体内也就有了硝酸银,咳咳。。。。”魔鬼静静的躺在捉上,深情的望着自己的新娘,一言不发。“你总以为银沉淀下来对你才有伤害,而作为溶液就不足为俱是吗?咳。。。”姑娘继续说,“可你知不知道,我在那桶葡萄酒里面加了盐啊,咳咳。。。哈,酒的香味盖住了盐的咸味,你太大意了,可恶的魔鬼,咳咳。。。哈哈”当姑娘怨毒的目光投向对面的时候,迎接她的仍然是那股深情的目光和一个痴情的笑容。。。
姑娘强撑着最后一丝力气,站起身来,她感觉她的五脏在灼烧,她的皮肤也在一点点的溃烂,她的双腿一软,摔倒在地,暗红色的桌布也被扯落在地,被掉落蜡烛点燃,燃起了熊熊的火光。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,去救她的爱人。
她艰难的在地上匍匐,一寸一寸的挪向自己的爱人,每挪一寸,她的心就象撕裂了一寸。当她爬到皮埃尔面前,解开他的绳索,她再也没有力气去拥抱她的爱人了。她躺在地上,闭上眼睛,等待着他的爱人给她最后一个拥吻。
“醒醒啊,起来,别就这么死了。”听到自己爱人的声音,姑娘的嘴角又扬起久违的笑容,她睁开眼睛,准备迎接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份幸福。可她看到的却是,自己的爱人根本没在自己身边,他抱着的也不是自己。更让他惊呆的是,他抱着的居然是那个魔鬼,那个拆散了他们的魔鬼,与其说是抱着,不如说是抓。“你快起来,你想要这个女人,我全都给你,我才不要这个没用的东西,我要的是永生啊,你不能死,不能死啊,快起来,我把这个女人给你,只要你能让我永生。。。。。”
魔鬼的脸上仍旧挂着笑容,姑娘似乎也在笑,只有那个疯狂的男人哭丧着脸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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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一生,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也学不会的,跳舞和画画,天生注定没有长这方面的细胞,培养了也没有用的,索性就放弃了。可能也是因为如此,所以我特别崇拜舞者和画家。
在学生时代里,我很佩服的两个人,其中一个就是多才多艺,尤其喜欢画画的,(另一个是成天和我一起玩,没怎么上过课,最后考上天大的。)
学生时代,多么另人怀念的字眼,可惜当年的一张张稚嫩的脸,如今已是布满胡茬,或是浓妆艳抹,找不到以前那种熟悉的感觉。就象现在的天津城,已经没有了以前那种亲切的感觉。以前的我,总是哭着喊着要回来,死也不会离开这个亲切熟悉,伴我一起张大的地方。
现在的我总是想,也许有一天,我会离开天津,离开这个拥有我最多眷恋的地方,而我要去的地方,又是哪里呢?
“再也回不去了”,我很喜欢的名字,每次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,都很辛酸,总觉得24年的时光,一下子就从我的眼前溜走,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的回忆,儿时的时光,再也回不去了,儿时的玩伴,再也回不去了,儿时的点点滴滴,都再也回不去了。
我不喜欢拍照,所以每次出去旅游的时候,我都很少照相,也没有给别人照相的习惯。因为我不喜欢把东西圈在一个规定好的框架里的那种感觉,这让我觉得拘束。而且我觉得,那里的风景就是属于那里的,不应该把它装在小盒子里带走,放到满是灰尘的相册里,也许高兴的时候看上两眼,也许一辈子都不见天日,只能感叹为什么生的如此美丽,让人心动。
让我想起了《偷心》里的那句台词:照片上的人,都是很悲哀的,只是让人看上去很美(原话是这么说的吗,小Z?忘了,哈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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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记得上次骑自行车是什么时候了,不过肯定不是一年之内的事了。今天心血来潮,找小Z借了自行车去医院,一路上狂奔啊,多少年没这么爽过了,在狭窄的五大道上赶超行人,赶超夏利,赶超有钱人开的高档轿车(完了吧,有钱买好车,不还是没我快,不过这也要感谢五大道的宽度),突然前面一个大爷骑着三轮横在路口上,才发现原来我的小“叫车”没闸!!!赶紧两脚拖地,饶着路口转了个圈才算脱险,脚底下都磨出火星,路边的人惊声尖叫:快看啊,哪吒!!!(抄袭郭德刚的)
记得大学的时候,曾经看过一部电影,《十七岁的单车》,听说被禁播了,宿舍的人看过了也是褒贬不一,甚至于大家对于影片的内容说的都不一样,我靠,还有没有天理,看电影看到这份上,也算相~当~有水平了。
小Z,你看过这部电影吧?有什么感觉,明天讨论讨论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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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以前就有朋友推荐,说年轻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个人空间,我也应该有一个。不过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,总是没有去实现。哎,看来自己真的是老了。昨天也是心血来潮,在网上看一个同事的博客,看的我是一会狂喜,一会郁闷,一会又狂喜,一会比刚才还郁闷,(感叹中,这个人的风格变化也太大了吧),着简直是什么啊,难道网上写的日记就这么能左右别人的情绪啊,诶,我就不信了,所以也就不看了,干脆自己也写一个算了,也郁闷郁闷别人。对了,明天到公司,第一个就告诉她,让她也郁闷郁闷,哈哈,纯属无聊,让大伙见笑了。
时间有些晚了,不过还好,搭上了今天BLOG的最后一班BUS,希望可以赶在午夜以前完工,不枉费我遗篇真心的对待我的处女作啊,哈哈。
时针和分针马上就要对在同一条直线上了,外面的灯火也开始零星起来,可我还是没有睡意,和往常一样,精神抖擞的活在我的小屋子里。唯一不同的是,外面的风很大,吹着我家的玻璃窗呼呼作响,坐在靠窗的电脑桌前,随意的敲打着键盘,不知道自己想说些什么,从窗子望过去,依稀可以看到前女友家的灯火,虽然知道那里早已经物是人非了。我总有一种感觉,现在住在那里的也是一个姑娘,而且长的很美,尤其是他的手,光华而纤细,要不然为什么我总是在梦里能梦到,从那间屋子里飘来的琴声,凄美又带着一丝哀怨,可是每当我就要置身与这美妙的琴声中的时候,为什么等带我的总是漆黑的夜色,昏暗的天花板和一片茫然的寂静?如果这个梦能一直延续下去,我永远都不会醒来,那我宁愿放弃我的很多东西。
今天早晨给她发短信,无意中叫她小Z,回来后才发现,她在今天的博客上叫我TT,难道真的是心有灵犀啊,哈哈。哎,做同事做到这个份上也算怪不易的了,呵呵。
不过真的要感谢她了,让我又有了一种新的体验,我总是对自己说,认识她是我进入这家公司所收获的最有价值的事情之一,即使我以后离开这家公司,离开我的天津城,当我想起我的24岁的时候,我也会想到,有一个朋友叫小Z(不知道她会不会这么想,呵呵),她让我了解到,世上还有很多事我没有尝试过,还等待着我去做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就有了一个想法,想把没作过的事情都尝试一遍,体验一下我所能承受的所有新鲜感(当然,犯法的事要考虑考虑,看是不是容易被人发现,嘿嘿)。可是我的人生已经过了三分之一,做过的事无非就是那么几样,而且我预感,以后玩的东西,会比现在还要少啊,悲惨的人生啊。







